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艺体〔2019〕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继承和弘扬学校“博学厚德,扶伤济世”的校训,引领学生树立正确审美观念、陶冶高尚道德情操、提升审美鉴赏力和创造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以坚持正确方向、面向全体学生、推进改革创新为基本原则,注重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情绪体验与逻辑思维相结合、教育内容与实际生活相结合。
三、总体目标
到2022年,学校美育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美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美育教学改革成效突出,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条件建设明显加强,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日趋完善,学生审美观念和人文素养稳步提升。到2035年,形成符合新时代精神、“五育并举”融合发展的吉医特色美育体系。
四、主要举措
(一)完善美育推进机制
将美育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调整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组成,统筹规划全校美育工作。在共青团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设置文化艺术中心,着力打造课程教学、艺术实践、校园文化活动、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的普及艺术教育推进机制。建立契合“三全育人”理念的美育工作制度, 把美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落实到教学、管理、服务等各环节,与学生学习、生活紧密结合,促进美育生活化、生活美育化。(教务处牵头,共青团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各学院配合)
(二)加强美育课程建设
以培养审美观念和人文素养为核心,以培育审美鉴赏力和创造力为重点,以艺术通识课程为主体,推动审美基础知识普及和深化。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健全学分制管理,修订《吉林医药学院公共任选课管理办法》,学生须修满2学分公共艺术类课程方能毕业。丰富美育课程资源,建设与引进并举,开设涵盖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艺术门类的通识美育课程。引入东北特有的艺术优势资源,探索开设吉剧、二人传等地方特色美育课程。充分挖掘不同学科专业教学蕴含的美育价值,力促美育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教务处牵头,共青团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各学院配合)
(三)丰富艺术实践活动
以艺术社团建设为抓手,推动开展艺术实践活动。继续建好国旗护卫队、威风锣鼓队、腰鼓队、校舞蹈队、礼仪队和话剧社,重建女子军乐队,探索组建合唱团、民乐团、朗诵团、管乐团、键盘乐团等大学生艺术社团。支持艺术社团排演优秀作品,走出去、请进来,适时开展校内外艺术交流活动,提升实践能力,使艺术社团成为学校美育普及和文化传播的先锋队。充分利用吉林市歌舞团、吉林市美术馆、吉林市博物馆、吉林市书法家协会、吉林市摄影家协会、吉林市群众艺术馆等美育资源,邀请校内外知名专业教师、文艺专家,指导社团开展创作实践活动,扩大美育活动的影响力和受众面。持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全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等品牌活动。举办合唱艺术节、朗诵节、校园原创歌曲大赛等美育系列活动,重点打造学校年度元旦文艺晚会,为师生提供高水平艺术视听盛宴,培育艺术氛围与美育土壤,营造格调高雅、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氛围。(共青团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牵头,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各学院配合)
(四)创新美育育人模式
推行作品育人。创作具有东北文化特色、弘扬吉医精神、体现办学理念、反映学校历史、讴歌先进人物、彰显师生良好精神风貌的各类文艺作品,提升校园美好生活感召力,激发爱党爱国爱校热情。邀请广受欢迎的文艺作品作者或主创团队到校讲解创作理念,让学生零距离感受创作者的人文情怀和精神力量,激发学生对美的向往和追求。推动环境育人。营造和构建集自然美景、军医院校传统文化、整体视觉美感于一体的美育校园环境。挖掘国内外名人与艺术的故事,制作专题美育宣传片,将典型人物的艺术感悟、名人名言,展示在学生学习生活环境之中。透过“情境教育”方式涵养学生性情,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推广新媒介育人。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探索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程教学、文化传播模式,通过新媒介传播美育文化知识和推广美育实践活动。(共青团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牵头,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资产管理处、总务处、各学院配合)
(五)建好美育师资队伍
坚持引育并举、专兼结合,引进美育专职教师,聘请艺术名师、名家、校友担任兼职教师和美育导师。建立符合美育特点的教师培训、职称评审和业绩考核评价机制,为美育教师业务能力提升、职称晋升、职业发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提供支撑。鼓励全体教师积极参与美育教学研究与改革,不断提升美育育人质量。(人事处牵头,教学督导与评价处、共青团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决策咨询和评估督导。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把美育工作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落实到位。自方案印发30日内,各牵头责任单位制定完成5年任务清单,报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秘书单位(教务处)。
(二)落实经费保障
将美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建立多元筹资机制,保障对美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支持美育计划的专项实施,改善美育活动场地,确保美育场地资源和美育教学器材满足美育教学及各类校园文化活动需要。做好美育经费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提高使用效率,加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和评价,促进美育工作有序推进。(计划财务处牵头,资产管理处、共青团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配合)
(三)完善美育评价体系
制定符合学校美育工作特点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方式。定期开展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注重形成性评价。开展美育教学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加强教学督导,规范美育教学。强化督导检查结果的应用,促进美育工作不断完善。(教学督导与评价处牵头,教务处、共青团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各学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