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一流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22-02-21 12:02:58  发布人:jwc  浏览量: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堂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课程质量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决定因素。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和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以现代教育理念为引领,以加强课程团队建设为基础,以创新教学模式为抓手,以现代信息技术和智慧教学环境为支撑,打造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五类(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大力推动课堂革命,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

充分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战场”、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深入挖掘课程中所蕴含的思政元素,落实“三全育人”“五育并举”人才培养要求,发挥每门课程育人作用,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突出“两性一度”

坚持提升高阶性、突出创新性、增加挑战度原则。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教学内容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及时将学术研究、科技发展前沿成果引入课程;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大学生学习投入,科学“增负”;严格考核考试评价,增强学生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

(三)注重模式创新

牢固树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以自主学习为导向推进课程教学方法改革,建立以促进价值塑造、能力培养和知识更新为主的新型课堂教学方式,实现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借助在线课程资源和智慧教学工具,根据课程特点,合理应用情境体验式、合作式、讨论式、探究式、案例式、项目式教学,重点推行LBLPBLCBLTBL、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教学。强化形成性评价,以大数据为依托,重点关注对学生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策略、学习过程的评价和反馈。提高考核命题质量,积极开展网络试题库建设,推行网络化考试。

三、立项申报与验收认定

以立项形式进行校级五类一流课程建设,其中线上一流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继续按照《“吉医在线学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吉医院教字〔20168号)和《吉林医药学院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吉医院教字〔201727号)开展立项建设及验收认定。

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三类一流课程按照“学院推荐申报—学校评审立项—课程团队建设—学校验收认定”的程序开展建设管理,建设周期为1年,具体流程和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型

1.线下一流课程

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2.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主要指基于学校自建在线课程或国家、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按照《“吉医在线学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吉医院教字〔20168号)关于混合式教学的要求,运用适当的信息化教学工具,实现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融合创新,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

3.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申报条件

1.团队条件

1)负责人须为学校正式聘用(在编或全职聘用)长期从事一线教学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负责人应具有先进的课程建设理念和清晰的建设思路,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科学的教学方法和较好的教学效果。

3)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师德修养,以及高度的课程建设热情。

4)负责人和团队成员能够长期坚持课程建设,保证课程建设质量,并持续推动课程更新和应用推广工作。

5)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无违背师德现象和学术不端问题,近5年未出现教学事故或教学违纪行为。

2.课程条件

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申报。申报课程能够站在立德树人的战略高度,将课程思政元素融入课程建设全过程,提高课程的“两性一度”。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特色鲜明、教学效果良好,并坚持继续改进。课程内容不得存在思想性和科学性的问题。在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应在以下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一定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1)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体现课程思政理念,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效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 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3)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生成、能力训练、素质培养。

4)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5)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 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管理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6)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三)验收认定

课程在建设期内至少运行1个完整的教学周期,建设期满,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择优认定为校级一流课程。被认定为国家、吉林省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直接认定为校级一流课程。被立项为吉林省“金课”建设项目的课程由省教育厅组织验收认定。校级一流课程验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修订完善的课程教学大纲。

2.编写完善的教案。

3.制作完整的课件。

4.课程负责人的10分钟说课视频。含课程概述、教学设计思路、教学环境、教学方法、创新特色、教学效果评价与比较等。视频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视频中标注出镜人姓名、单位,课程负责人出镜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

5.一节课(45分钟)课堂教学视频及对应的教学设计样例说明。课堂教学视频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教师必须出镜,须有学生的镜头,并告知学生可能出现在视频中,此视频会公开。教学设计样例应尽可能细致地反映出教师的思考、完整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流程说明,表述清晰流畅,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在文档中应提供不少于5张教学活动的图片。

6.最近一学期的教学日历。

7.最近一学期的测验、考试(考核)及答案(成果等)。

8.最近两学期的学生成绩分布统计。

9.最近两学期的学生在线学习数据(仅混合式课程须提供)。

10.最近一学期学生评教结果统计。

11.课程建设期间教研活动总结,包括团队成员参加学校组织培训情况、组织开展集体备课、教学研讨、学生座谈、示范教学、督导专家和同行听查课情况等,要求有明确的时间、地点、过程、内容和反思总结,附佐证图片。一流课程团队成员每学期参加学校组织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组织开展集体备课、教学研讨不少于3次,面向学生开展课程建设与改革情况调研座谈不少于1次,面向课程所在单位开展示范教学不少于1次;接受校级督导专家听查课不少于1次,接受学院二级督导专家听查课不少于2次,接受同行听查课不少于2次。

学校对认定的一流课程实施动态管理,课程须不断更新完善,按照上述教研活动要求持续开展课程建设,保证教学效果和应用共享。对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予以撤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一流课程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价处负责人和各院(部)党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领导和部署一流课程建设管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强化责任意识

建立健全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分管校领导全面负责,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价处和二级学院具体负责的一流课程管理体系。教师要切实承担起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主体责任,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课堂中,不断增强教学能力。课程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组织实施一流课程建设的主体责任,统筹规划、组织开展课程建设各项任务。课程所属单位要切实加强课程建设过程管理与督导,确保课程建设高质按时完成。

(三)给予政策支持

立项校级A类和B类在线课程给予2000/门的建设经费,立项校级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给予5000/门建设经费。认定为省级五类一流课程给予10000/门建设经费;认定为国家级五类一流课程给予20000/门建设经费,同一门课程在同一类一流课程中,建设经费按最高级别支持。课程建设经费由课程负责人统筹管理,主要用于支付课程开发、培训学习、交流研讨、专家咨询等费用。验收认定前可使用经费的50%,通过验收认定后可使用剩余经费,经费开支须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未通过验收的课程建设项目,停止经费支持。

立项校级A类和B类并验收合格的在线课程按照《吉林医药学院校内绩效工资分配改革方案》(吉医院字〔2019109号)中“附件1吉林医药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给予建设期间工作量,按照《吉林医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评量化规定》给予“吉医在线学堂”课程建设一次性量化加分。认定为校级、省级和国家级一流课程按照《吉林医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评量化规定》给予一次性量化加分,按照《吉林医药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同一门课程在同一类一流课程中,加分和奖励均按照最高级别支持。

五、附则

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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