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6-10-22 10:12:27  发布人:实践教学科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6 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 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与限额

1.以学院为申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鼓励联合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共同申报。

2.各学院申报项目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学校组织评审,择优遴选拟推荐项目,确定向省教育厅推荐清单。

3.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校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

二、申报方向与条件

1.申报项目须重点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实验室安全等建设方向(附件1),具备明确的产业需求对接和真实实验场景支撑,充分体现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价值。

2.项目应已上线运行并在实际教学中取得显著成效,或已有较充分的前期建设基础,具备上线运行和持续迭代能力。

3.已认定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项目,不得申报,不列入推荐范围。

三、申报材料

各学院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附件2)(Word 版和 PDF 扫描版);

2.简介视频:3分钟以内,MP4格式;

3.教学引导视频:5分钟以内,MP4格式;

4.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PDF 扫描版和excel 版)。

各高校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原创性及申报材料的合规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并与后续“实验空间”网上填报信息保持一致。

四、报送时间与方式

各学院于2026年11月2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772874787@qq.com。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材料”,视频文件较大的,可提供网盘链接及提取码,或拷贝至移动存储介质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1.要结合学校学科专业优势,推动产业真实场景、前沿技术和实践资源向实验教学转化,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2.具体建设要求参见《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附件4),可在“实验空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实验空间”网址www.ilab-x.com)查阅。

3.申报项目须按照《“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26 版)》要求,后续需与“实验空间”完成数据接口联通,保障共享应用(相关要求可在“实验空间”首页查看)。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432-64560116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6 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2.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

3.推荐项目统计汇总表

4.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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