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吴增凯等3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告
吴增凯,男,学号:14073106011,2015级护理专科专业学生,2016年3月28日休学离校。
姜凯凯,女,学号:15074105010,2015级护理学本科专业学生,2017年9月8日休学离校。
黎木艳,女,学号:14134105050,2014级临床药学本科专业学生,2017年5月9日休学离校。
以上3名学生休学期满,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且最长在籍时间超过规定年限、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已无法完成学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第二款及《吉林医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五、第六款,以上3名学生已符合退学条件,经学生所在学院核实上报、教务处审核,2022年11月22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吴增凯、姜凯凯、黎木艳3名学生退学处理。
因学生离校多年,与学校中断联系,退学处理决定书无法送达学生本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60天(2022年11月24日-2023年1月22日),公告期满即视同送达。
学生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告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432-64560146,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5号吉林医药学院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邮政编码:132013)
特此公告。
吉林医药学院教务处
2022年11月24日